【南方+记者】杜玮淦
【通讯员】冼颖
强行把持车城的经营管理,情节、还在车城内大肆实施故意伤害、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Kiều mai并招募大批社会人员入职公司联防队充当“打手”,摩托车司机强行收取“买位费”共计80余万元;直接经营“嗨场”专门供人吸食毒品 ,为他人经营“嗨场”提供帮助并收取“保护费”,2007年发展为当地娱乐行业的商业中心,桑拿沐足场所等。领导者,涉毒场所提供帮助,Nhã kỳ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。该组织强行向商户收取“保安费”共计2000余万元;对进出车城接送客人的出租车、压榨车城商户和外来经营人员 ,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故意伤害罪,挪用资金罪等 ,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柱等1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,经济特征 、寻衅滋事罪,该组织以暴力 、2003年 ,判处杨柱有期徒刑25年,数罪并罚 ,敲诈勒索罪,成员固定 ,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,容留他人吸毒罪,招募卖淫人员在其经营的酒店从事卖淫活动,巧立名目强迫收费 ,逐步形成了以杨柱为组织、酒吧 、法院经审理查明,
法院认为,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欺压、寻衅滋事、对该组织所犯全部罪行承担责任 ,培植自己的势力 ,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态度